品名:红石榴粉末香精
净重:1000克/桶
性状:水溶性,油溶性,水油两用,粉末
配料:食用香料、食用香精载体。
使用范围:适用于各种食品中。
生产加工的饮料、糖果、饼干等食品。
烘培系列香精适用于各种饼干、糕点、馅料等烘培类食品;
【香精食用方法注意事项】
参考用量:0.1-0.5%(具体根据产品需量增减)。
1、食用香精在长时间高温的工艺条件下容易挥发失去香味,所以加香工艺程序应尽量安排在产品制作工艺尾环节,加香完成的成品或半成品要封口低温保存。
2.为避免使用中浓淡不一,添加后搅拌均匀。
参考用量:0.1-0.5%(具体根据产品需量增减)
食用香精应用范围和参考用量:
一、油质香精适用于硬糖、饼干及其它烘焙食品等,一般用量为0.2左右,但用丙二醇作溶剂的油质香精也可用于汽水、饮料等,一般用量为0.05~0.1。
二、水质香精适用于汽水、饮料、雪糕、其它冷饮品、酒等,一般用量 0.07~0.15。
三、乳化香精适用于汽水、饮料等,一般用量为0.1左右,混浊剂用量为0.08~0.12。
四、可乐浆状香精适用于汽水、饮料配制底料用,也可直接用于汽水、饮料,一般用量为0.2~0.23(全色),0.05(非全色,另补焦糖色0.15~0.18)。
五、水果型粉末香精适用于糖果、饼干等,糖果、饼干中的用量一0.2,用量约为0.5~1;其它肉类、蔬菜类、家禽类粉末适用于膨化食品,方便食品和汤料,一般用量为0.3~1。
六、食品适用于粉末状食品、食品加工中的食品、膨化食品和休闲食品的涂层中,在食品中的用量一般在0.05~0.3。
七、液体和浆状香精在调味食品中的用量一般为0.2~0.5,粉末香精在调味食品中的用量一般为1~1.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