品名:酸梅粉末香精
毛重:1000克/桶
性状:水溶性,油溶性,水油两用,粉末
配料:食用香料、食用香精载体。
使用范围:适用于各种食品中。
出产加工的饮料、糖块、饼干等食品。
【香精食用方法注意事项】
参阅用量:0.1-0.5%(详细依据产品需量增减)。
1、食用香精在长时间高温的工艺条件下简单挥发失去香味,所以加香工艺程序应尽量安排在产品制造工艺尾环节,加香完成的成品或半成品要封口低温保存。
食用香精使用范围和参阅用量:
1、乳化香精适用于汽水、饮料等,一般用量为0.1左右,混浊剂用量为0.08~0.12。
2、可乐浆状香精适用于汽水、饮料配制底料用,也可直接用于汽水、饮料,一般用量为0.2~0.23(全色),0.05(非全色,另补焦糖色0.15~0.18)。
3、生果型粉末香精适用于糖果、饼干等,糖果、饼干中的用量一0.2,用量约为0.5~1;其它肉类、蔬菜类、家禽类粉末适用于膨化食物,方便食物和汤料,一般用量为0.3~1。